针对施工企业涉税管控风险点提出的优化措施
发布日期:2020-05-06 07:49:05 浏览次数:
1、针对兼营行为未分别核算存在的风险提出的优化措施
“营改增”是基于我国企业税务管理以及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已经推行之后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在所管辖的区域之内鼓励当地企业积极实行“营改增”政策。但是“营改增”与之前的税务管理方式存在的较大的差距,想要迅速适应“营改增”内容,转变管理方式就应当积极了解“营改增”当中详细的政策和制度。针对兼营行为未分别核算存在的风险,在进行税务管理之后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当提前筹划,将企业所经营的事务进行详细的分类,再确定货物的销售额以及其他项目的销售额,以便在进行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助于标注纳税率。并且管理人员在具体进行处理的时候应当将货物的销售额以及建筑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分别进行核算,从而有效地避免从高适用税率。最后还应当将整理的资料进行详细的检查,将进项及时进行抵扣,从而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2、改善施工企业涉税风险管控环境,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施工企业当中“三位一体”的现象已经不单单是危害到内部的涉税风险管控,同时还影响到企业内部的正常运营,所以高层的管理团队应当重视起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施工企业的涉税管理不仅仅关系到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企业的合法运行情况。结合当前时代和社会发展的潮流,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认识到这一点,从而针对企业内部当前的涉税风险管控情况成立专业的管理部门,为企业的涉税风险管控营造良好的实施和工作环境,保证施工企业内部涉税风险管控的独立性。最后在涉税风险管控部门内部要进行科学化的职能分配,保证涉税风险管控的系统化进行。
3、针对增值税发票管理存在的风险提出的优化措施
增值税发票被认为是虚开发票主要是供应商和施工企业共同的原因,所以要想解决发票当中存在的问题,就应当从双方共同出发,各自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首先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应当成立完善的内部管控制度以及项目考核制度,针对不同项目的取票情况以及进项抵扣确定奖惩制度。同时将施工项目所拥有的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在施工之前就提前进行规划。最后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应当多加考量,充分了解供应商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历史,确保自身对供应商的足够了解以及供应商合作行为的端正,避免在合作过程当中出现增值税虚假开票的情况。对于供应商自身来说,应当加强法律意识,认识到虚开发票对自身以及施工企业和建筑市场的影响,保证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最后二者在合作的过程当中都应当提高警惕,要共同确保“资金流”“发票流”以及“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流”的一致性,保证所有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针对水电费方面存在的涉税风险提出的优化措施
施工企业在进行水电费涉税管理的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进行。一种是按照转售水电来进行处理。按照这种方式来处理是可以按照发包方角色的不同向不同的部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先当发包方向总包方提供水电且合同当中明确规定由总包方付费的时候,发包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向总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当发包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则要向主管国税机关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处理方式是代收准付款项。当时用这种方式进行水电费涉税管控的时候则要由水电销售单位向施工企业直接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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