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分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不足
发布日期:2021-12-17 14:42:56 浏览次数:
1、管理理念落后
我国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管理理念落后的制约,在许多地方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上基本上都在沿用传统的管理理念。国有企业在工作中不能够应用新时代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在工作的进行中仍以久的思想面对工作,处处讲身份,时时讲资历的传统的管理理念盛行,国有企业的各项工作都被认为的设置了条条框框进行限制,不能够很好的发挥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对于工作开展的创造性与积极性。这种固化的管理模式,使得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改革中受到很多程度的阻碍,无论是工作人员的不作为,没有对于工作的热情,还是管理者、领导者思维的抵触,都造成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不能很好的进行改革,因为,一旦进行管理模式或者管理体制的转变,会使部分管理人员的福利甚至是常年累积下来的资历都受到影响,所以,不能将管理理念进行转变就不能够很好的对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进行革新。
2、部分国有企业的制度化建设不完善
我国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想要不断地进行改革与完善,需要不断地对国有企业的制度化建设进行完善。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确实客观存在问题,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平台未能充分建立,而且国有企业的制度化建设也不完善。国有企业在人事的管理上不能够充分的体现国有企业各个岗位职员的不同的特点,从而不能够科学的对员工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使国有企业在发展中不能够使得不同人才的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
3、国有企业的人才流动不顺畅
我国现阶段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制度改革以及编制管理上都存在很大的问题。许多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与人才的流动都是由政府进行管理,而对于人才流动具有重要影响的市场机制,不能够充分发挥其所具有的作用,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的原因在于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实际的开展,使很多员工不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福利,还有就是对于人员的上下、横向以及内外的流动没有很好的得到建立,使得国有企业在进行管理活动时人才流动不断受到阻碍,导致员工没有对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
4、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缺乏法制保障
我国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法制建设与法制保障中存在很多程度上的不足,首先,对于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法律制度的建设上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对于国有企业的要求与管理逐渐的增多,法制规范的相关内容也逐渐的变得不全面,其次,就是在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缺乏法制方面的保障,立法进程相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比较缓慢,而且对于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措施以及力度也不足,使得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5、国有企业的人才发展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
近年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人才的需求不断地增多,同时对于人才的多样化与全能化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但是国有企业对于人才的培养越来越与时代发展相背离,尽管一些国有企业也在不断地加强学习型部门建设、人事单位员工的综合素质也在不断地提升,但是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改革仍受不到国有企业领导层的重视,使得国有企业人才的发展只是停留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够很好与新时代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好得灵工,好得科技旗下的灵活用工平台,为企业、创客、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提供税筹优化、社保优化、个税优化、用工管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