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送外卖受伤,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20-04-28 07:51:29 浏览次数:
问:
2017年3月,我到某公司做外卖员,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公司雇用我为外卖员,以3元/单的价格按月计发报酬。2017年9月,我接到订单后,在送餐的途中因逆向行驶,与吕先生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自己和吕先生受伤、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我负主要责任,吕先生负次要责任。后来,我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以双方并非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请问,我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吗?
答:
你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口头明确约定雇用你为外卖员,这就将双方关系定位为劳务关系。因为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你发生事故不能走工伤保险程序。但是,这并不意味你不能得到民事法律上的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据此,你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作为雇主的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你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构成法律上的过错,应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好得灵工,好得科技旗下的灵活用工平台,为企业、创客、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提供税筹优化、社保优化、个税优化、用工管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
好得灵工,好得科技旗下的灵活用工平台,为企业、创客、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提供税筹优化、社保优化、个税优化、用工管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