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20-05-27 07:31:47 浏览次数:
一、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支持,减轻企业担保和资金过桥压力。建立省级中小企业征信平台,整合银行、担保机构、小贷公司等的数据信息,掌握中小企业融资真实情况,以此综合评定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规避金融风险。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支持银行机构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明确贷款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间,合理简化后续管理手续,将企业授信与信贷服务有效结合。
二、强化中小企业人才支撑
1、支持中小企业人才培育。对中小企业人才职称评定适当放宽初、中级任职资格认定时间,适当增加高级职称数量。全省科技计划项目评选对相对偏远市州的中小企业每年给予20%左右的定向支持,更好引导人才到偏远地区和中小企业工作。
2、修订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将中小企业高级人才纳入人才引进范畴,适度降低中小企业高级人才认定标准,确保引进人数不低于全部人才引进总数的一定比例。为引进的中小企业高级人才提供优先落户、子女优先入学及医疗保健等个性化服务。
3、推动设立区域创新研发中心。政府牵头、企业参与,在创新资源相对集聚的地方设立以产业、地域为特点的创新研发中心,解决创新资源分散、低效的问题。依托创新研发中心,实施推行“人才+项目+平台”模式,大力引进和培养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破解高端人才“引进难、留不住”的困境。
三、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落实国务院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的目标,大力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加快直购电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电价优惠幅度,增强企业获得感。改革专利维持年费制度,合理调整现行专利年费缴纳标准、缴费周期等,减轻企业专利费负担,充分发挥该制度调节和促进创新的作用。加强对危废处置行业的引导,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收费政策。
四、加大财税科技政策支持力度
1、合理设置财政专项资金准入门槛。减少申报资料和环节,设置一些门槛相对较低、适用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申报的资金项目,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增加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出的自主权,适当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比。
2、适当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将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围。
3、加大中小企业优质产品的推广采购力度。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行业系统和国有企业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与服务的前提下,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总额中设置一定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五、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建设
补齐生活服务配套,对部分园区企业反映强烈的子女教育、公共交通、人才公寓、生活娱乐配套等问题,加大园区生活配套设施规划与建设力度,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快速解决。完善生产服务配套,加快建设企业需求明显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危废品回收,电力、天然气便利接入等基础生产配套设施。
六、加强企业权益保护和督察评估
1、开展专项帮扶企业活动。研究制订“精准帮扶”行动方案,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联系企业制度,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上门。定期听取解决企业诉求意见,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企业诉求意见受理的覆盖面,加大诉求意见交办力度,推动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具体问题。
2、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专项督察和第三方评估。针对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察,疏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痛点”。每年度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督促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及部门绩效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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