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19-12-30 06:59:55 浏览次数:

1、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是建立在委托合同之上的委托关系。劳务外包的对象一般是“物”(成果物) ,即一定的业务或工作,发包方购买的是工作成果。而劳务派遣的对象是“人”,是劳动者,用工单位购买的是劳动力。
 
2、由承包方对劳动者直接进行管理,行使指挥命令权。在劳务外包中,承包方直接对劳动者行使指挥命令权,直接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发包方对劳动者不进行直接管理。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由用工单位直接进行管理,其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劳动,由用工单位直接对劳动者行使指挥命令权。
 
3、由承包方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 动者与承包公司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依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当然,劳务派遣中也是应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公司履行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实务中却不乏当事人之间约定由用工单位直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实例,但如签订了外包合同却由发包方直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则可能被认定 为“假外包、真派遣”,承包方没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甚至有可能被认定发包方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4、劳务外包按总工作量、总工程款和工作进度向承包方支付外包费。而劳务派遣则是每月按人向派遣公司支付人件费和劳务管理费。
 
5、侵权的法律适用不同。如果劳动者对第三人侵权,像上述案件一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由承包方向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而在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动者因履职对第三人侵权,用工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派遣公司仅以有过错为前提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劳动者自身受到侵权的,因外包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 ,合同双方当事人按委托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发包方对劳动者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劳务派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 ,用工单位应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2条的规定对劳动者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某些情况下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假外包,真派遣”就是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也就是真外包与“假外包,真派遣”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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