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具体含义
发布日期:2020-07-10 07:53:19 浏览次数:
劳务派遣,是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要派单位派出该员工,接受要派单位指挥和监督,以完成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其承担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档案管理、非派出期间按时发放工资等用人单位义务。要派单位虽然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依据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却享有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进行指挥监督,另一方面也需向劳动者承担法律规定应由传统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义务。
劳务派遣不同于职业介绍,后者是指为促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为双方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取报酬的中介行为。职业介绍机构通过向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和向用人单位介绍人力资源来实现盈利。职业介绍的本质是一种居间行为,劳动者致人损害时,由与之签订雇佣合同的用人单位而非介绍机构承担雇主责任。二者有本质上的不同:
首先,职业介绍机构只是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提供服务,其本身并不介入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则不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单位需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单位用人单位。
其次,职业介绍中,介绍结构是基于其介绍行为获取报酬,而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是从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过程中获取利润的。
第三,《劳动合同法》对从事派遣业务的派遣机构的准入资格有一定的要求,而对从事居间行为的职业介绍结构的准入资格未作特殊要求。
第四,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职业介绍机构不再对劳动者进行任何后续管理,而派遣单位还需要继续承担对劳动者的档案管理、工资发放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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