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行业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设计及影响的测算

发布日期:2020-04-10 06:26:01 浏览次数:

1、地基处理项目测算
 
(1)工程概况
 
合同的双方分别为河南某集团公司和建筑施工企业B公司,其中前者是业主,后者是施工单位。合同中标价格为人民币168224561.00元,施工时间从2012年4月1日开始,次年4月底结束。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具体如下:首先是第一部分的款项支付,业主按月工程形象进度的80%进行支付,直到付满工程总款项的80%时方可停止;其次是第二部分的款项支付,工程竣工后,业主对工程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向施工单位支付第二部分的款项,业主需要支付至结算款项的95%,并将剩下的5%作为尾款下次支付;最后是第三部分的款项支付,业主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满两年后进行支付,支付部分为剩余的5%尾款。当然,尾款的支付并不影响工程的保修年限。
 
(2)计算地基处理项目的营业税
 
营业税的计算需明确总包金额和分包金额,合同中标注的总金额为168224561.00元,其中分包金额为142345645.50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25878915.50元。现阶段的营业税政策规定,应纳营业税=(纳税人总包金额-分包金额)×3%,因此计算出的营业税为776367.46元。
 
(3)计算地基处理项目的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算需明确销项税额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度。其中,前者为1676717.45元,后者为14553403.62元,两者之间的差值,即当期应纳税额为2214766.83。施工公司应交营业税和实际税负分别为681273.32元和0.4%,而在相关政策调整后,应交增值税和实际税负变为了2343722.87元和1.4%。与之前相比,实际税负有了明显的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分包工程所需成本占比过高,“营改增”之前的政策会使得营业税额偏高。而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收取存在较大区别,在“营改增”之后,会有11%的税率来对增值税进行缴纳,从而增加了税负。附加税与增值税密切相关,当增值税税负增加时,附加税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本工程中营业税征收的附加税要远低于增值税征收的附加税。同时,税负的增加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盈利情况,减少企业利润和企业所得税。
 
2、“营改增”对地基处理项目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实施后,税负增加明显,企业营业毛利从12348827.12元,降低到9873462.21元。实际数据表明,营业毛利受到来自“营改增”政策的冲击。在“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下,企业营业毛利和企业所得税均呈下降趋势。然而,综合分析相关数据可以发现,增值税还带动了整体税负的增加。在此次工程中,企业的整体税负增加了1443476.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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