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介入派遣类劳动合同的现状

发布日期:2020-07-23 06:49:19 浏览次数:

派遣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往往对派遣单位并不熟悉,却与用工单位熟悉。劳务派遣中的三个合同文本多由用工单位主导。
 
随着劳务派遣概念的确立和相关法律的实施,劳务派遣的结构重心移向派遣单位,并有两个基本共识:
 
(1)在劳务派遣中,由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是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指挥、管理。
 
于是,劳动者的就业过程与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产生了远远大于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那样的裂隙,以致不再对应。奇怪的是,法律共识下的社会实践又颠倒了一次,即用工单位介入派遣类劳动合同是不争的事实。
用工单位介入派遣类劳动合同之极端情形是用工单位将其已有员工转换为被派遣劳动者,这是典型的虚假派遣,在此不论。这里单论用工单位对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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