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加竞争上岗,落选后不同意岗位调整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01-02 07:07:27 浏览次数:

员工参加竞争上岗落选后坚决不同意企业的岗位调整建议,极力要求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企业方采取强制调岗的方式,最终导致员工提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企业方出示了员工的竞争上岗报名表。仲裁庭认为,企业方出具的竞争上岗报名表存在诸多瑕疵,比如:没有员工手写签名,只有打印的名字;报名表中没有提醒员工是否服从岗位调剂;缺少对竞争上岗可能出现落选风险的提示。最后,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  
 
在本案例中,企业的竞争上岗报名表存在多处疏漏,难免让员工觉得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不够细致。这也提示广大人力资源工作者,在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前务必要做好竞争上岗报名表格的规范设计,比如常常被忽视的手写签名,很有可能埋下劳动纠纷隐患;报名表中务必列出“是否服从岗位调剂”的选项,并要求员工必须选择,表明个人态度;在报名表中还应标注“本人已知悉并理解公司关于竞争上岗的制度规定,并愿意接受竞争上岗落选的不利后果,本人自愿报名参加上述岗位的竞争上岗”这类风险提示,并要求员工签名确认,避免出现落选后又声称不了解公司制度的情形。当然,在《员工手册》中也应该呈现这方面的具体制度内容。  
 
竞争上岗的结果直接体现为对员工工作岗位的调整,最终带来员工薪酬的调整。既然涉及薪酬调整,也就是对员工的切身利益产生影响,那么,竞争上岗的相关规章制度就有必要通过民主程序订立,否则,竞争上岗结果很有可能被法律判定为无效。  
 
此外,按照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企业不能单方面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与员工协商调岗,否则,就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所以,务必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哪些情况下以及通过什么程序可以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为竞争上岗或其他原因调岗提供依据。 
 
竞争上岗通常出现在组织架构调整、业务转型、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考核方式更新等背景下。为了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推进,务必要做好面向普通员工的信息通报,召开竞争上岗工作专题动员会,并配合企业内刊宣传,让员工了解竞争上岗工作的背景和目的,避免产生各种猜忌,从而引发员工对竞争上岗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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