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劳务外包中劳务费用的核算

发布日期:2020-08-03 09:26:20 浏览次数:

物业公司的业务外包合同支付的费用应该如何入账,是否计处企业职工薪薪酬?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第三条规定主要意思是:职工,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签不签合同并不是判断职工的标准,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与企业形成实质服务关系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而向企业提供工作人员的。
 
故根据根据合同签订内容,账务处理也不同:
 
(1)若合同约定用工企业直接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专项成本支出,在项目核算下,根据外包类别分别计入成本,如;清洁外包“主营业务成本——清洁费用”、绿化外包“主营业务成本——绿化费用”、消防外包“主营业务成本——消防维保”.....
 
(2)若合同约定派遣公司按人数收取管理服务费,其他直接支付给派遣者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等会计科目核算。同时按人员数量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在“管理费用——服务费”会计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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